2024-03-01   
陈某职务侵占罪轻案

陈某因高利贷负债累累,在2017年4月至2020年5月间利用自己宁波某旅行社担任邮轮部经理便利,截留客户直接转入其账户的邮轮舱位费用用以偿还债务。经单位报案,鄞州区公安分局以职务侵占罪对陈某刑事立案。面对涉案金额181万余元的刑事犯罪指控,同时又无钱可退的情况下,陈某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较大刑事处罚风险。工作室律师介入后,经过细致工作,在确定定性准确后,挖掘出陈某大量从轻处罚情节,律师认为陈某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就已积极配合旅行社梳理帐目,立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,且有自首等情节。2022年3月,鄞州区人民法院最终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,在法定刑幅度以下对陈某作出了处罚,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。